頸椎及頸髓損傷的手術時機選擇?
2018-05-0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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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骨科主治醫(yī)師870問
作者:人***天
責任編輯:人間四月天
[導讀] 上位頸權由于其解剖形態(tài)特寺點,外傷后導致的不穩(wěn)定因素與下位頸椎不同。一般認為齒狀突骨折經過治療或根本未經治療出現骨折不愈合導致該區(qū)不穩(wěn),有潛在影響脊髓的危險,應考慮寰樞融合。
上位頸權由于其解剖形態(tài)特寺點,外傷后導致的不穩(wěn)定因素與下位頸椎不同。一般認為齒狀突骨折經過治療或根本未經治療出現骨折不愈合導致該區(qū)不穩(wěn),有潛在影響脊髓的危險,應考慮寰樞融合。寰樞旋轉性半脫位,其間距大于5mmn,多由韌帶撕裂所致,亦說明不穩(wěn)定,宜選擇手術治療。對合并進行性脊髓和神經根壓迫的寰樞椎不穩(wěn),必須減壓并行融合術。頸部損傷后疼痛長期不緩解,影響活動,常提示不穩(wěn)。融合術對緩解疼痛,保護脊髓免于繼發(fā)性損害,有積極的治療作用下位頸椎損傷在下列情況可考慮手術:經非手術治療,脊髓損傷癥狀逐漸加重者;骨折脫位非手術復位失敗者;椎管內可見骨塊等占位者。
頸髓損傷病人何時釆取手術的方法,應根據全面情況來考慮,先決條件是病情是否允許手術,如病人危重,難已經受手術打擊,則應首先搶救生命,等病人條件允許時再行手術。如病人為脊髓不全損傷,其原因為椎管內占位性壓迫(如骨折塊等)所致,應盡可能早做手術如為椎體移位壓迫,不能在短期內一般為24小時)經牽引解除壓迫,應立即手術治療。脊髓不全損傷在非手術治療過程中有加重表現,應視為立即手術的指征。高位頸椎(1~4)骨折合并脊髓損傷,手術激惹可能引起癥狀加重危及生命,危險性較大,一般情況下均應首選牽引復位,如需做穩(wěn)定性手術,可在稍后病情穩(wěn)定時實施。對于脊髓完全性損傷的下位頸椎骨折,如判斷為脊髓完全離斷,有關恢復頸椎穩(wěn)定性的手術,應在確保病人安全的時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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